2012-01-05

Logo有罪?

每天同學都會看很多不同的廣告,記得的有多少個?記得是哪個品牌的又有多少個?

好的廣告,第一步肯定是要吸引到觀眾的注意,連這點也做不到,什麼也不用說了。所以廣告要有創意,要有好的execution。要做到這點,可以千方百計,娛樂性強的、音樂特別吸引的、有知名人士出現的、有很爭議性的對白的、有很可愛的畫面的、有很型格的、有很感人的... 很多教科書提到的音樂、小孩、公仔等,都是熱門的創作方式。

於是乎,看廣告的人開始對廣告有了期望。而很多「平霸」式的hardsell廣告,會被評為無taste、核突、甚至是「破壞」了廣告。同時間,廣告客戶(或其老闆)又總會要求logo放大D,花100萬拍片、500萬落media,如果觀眾連廣告賣的什麼品牌都不知道,怎麼行?

難道廣告有大logo就有罪?

一位在日本做了近20年廣告的朋友透露,日本的廣告客戶都很喜歡大product和大logo,估計平均有七成廣告會出現很大的logo、很大的product和很大的代言人visual。大家到日本,可能也發現這個現象。

那麼日本的廣告都走錯了路嗎?這也未必。大家如果有留意,在日本那些大brand的廣告背後,都是很悅目的execution,這其實也是廣告吸引觀眾的手法之一。所以普遍日本的廣告都很花時間和資源在製作上,否則便會很容易被比下去。

至於沒有大logo可行嗎?當然也可行。但這也許有一些限制,brand awareness和brand favorability就是很關鍵的因素。知名度高的品牌都擁有很多品牌聯想,就算TVC一直無講明品牌或無出logo,又或是TVC有頭到尾都一直出logo,
也不一定壞事。

但也有不少知名品牌,也不會為此而將品牌「有型地」縮在一旁,因為廣告的目的最終都是為品牌服務,只要「有品味地」好好的放置logo,其實才是廣告人和marketing人最考功夫的地方。看看下面的幾個例子,大家認為logo放置如何?

至於什麼是「有品味」?這就是好廣告的關鍵所在了!




超大置中logo





台徽式logo





開場大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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