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2

努力做一個不受人惑的人

2007年3月28日,「廣告101」發布第一篇文章。4年後,大家現在讀到的是這個blog的第400篇文章。

「廣告101」發表的不只400篇文,廣告101由寫blog到出書,到出席訪問及講座,到開辦「Playgroup」教學課程,希望對廣告有興趣的同學略有幫助。

做廣告,除了要有基礎的知識,也要有一顆熱誠的心。但現實社會往往會將這團熾熱的火撲滅,廣告101希望以實用的基礎知識結合學術理論,令大家「be always convinced」。

其實還不足夠,「廣告101」嘗試以另一角度,希望為有興趣加入廣告行業的同學帶來多一點啟發。以下是新作《廣告公義》的序,新書在香港書展經濟日報出版社的攤位有售。



《廣告公義》

「市場不一定有公義,市場是弱肉強食。」香港電台製作的「窮富翁大作戰」在網上有很強的回響,這句話是其中一集的主角,從商多年的田北辰說的。

「歌詞有自我完滿和自我解釋的能力」,著名填詞人黃偉文在now TV的節目中接受訪問時表示,沒有人可以在聽眾旁邊進一步解釋歌詞。廣告又何嘗不是?

於是乎,廣告商和廣告人會千方百計,將產品最好的一面在廣告內展現。但產品的另一面,卻沒有人在旁作進一步解釋。這本來也沒有什麼不妥,問題是自由的經濟市場原來並不一定有公義,在弱肉強食的環境下,廣告商自然會隱惡揚善,看廣告的人也就容易遭殃。

在香港,消費者似乎對廣告又愛又恨。不同的市場調查也顯示過,廣告可以增加消費者對新產品的信心,尤其是那些知名品牌。消費者某程度是倚靠廣告來作消費決定。

同時間,消費者對廣告的可信性卻存有疑問。消費者在focus group經常表示廣告不能盡信,有些心水清的人還會羅列大量廣告騙人的例子,由地產、電訊,數到護膚品、超級市場,情況似乎已經很普遍。

但市場經濟卻不能沒有廣告,廣告更是一個地方的經濟探熱針。所以看廣告的人不會因為廣告運作上有很多弊處而想杜絕廣告,正如也許有些人會攞綜援去包二奶,但制度是保障弱勢社群,不能因有害群之馬而予以取締。反之,我們應該學會告發違規者,讓他們接受法律制裁。

《廣告101》和《消費者通識》都討論過監管廣告的機制和方式,揪出少數的害群之馬對廣告業的發展絕對有幫助。事實上,廣告是自由經濟的產物,而自由主義的基石正正是法律與秩序。

但規管廣告的法例足夠嗎?懲罰違規廣告有效嗎?廣告商經常違法嗎?香港人大都是守法的,廣告商和廣告人也不例外。廣告商很多時還會加倍小心,避免觸犯法例。大家看到廣告和宣傳品上那些由數以千計文字組成的條款與細則,就知道廣告商對法律是何其敏感。

《廣告公義》嘗試從不同的角度討論廣告在社會上所產生的議題,但討論基礎離不開自由主義的另一個重要元素,那就是透明的政治體制,這包括政府、傳媒和教育的角色。

所以《廣告公義》對政府和媒體有很多期許,香港有言論和出版自由,媒體最大困擾是編輯的自我審查和遭廣告商杯葛。香港仍未有開放而公平的選舉制度,因此政府保護小市民的力度似乎還沒有達到普遍人的期望。

在這個情況出現轉變之前(希望是轉好的),透過討論業內一些常見的現象,拼合相關的學術理論,發表成《廣告公義》,冀能喚起更多人對廣告的認識。無論是對廣告有興趣的朋友,還是經常受廣告誤導的朋友,都可以有所得著。

寫「廣告101」,還可以有很多課題,諸如「廣告創意」、「廣告網絡」、「廣告設計」、「廣告文案」、「廣告製作」、「廣告人物誌」、「廣告客戶服務術」、「廣告公司營運秘訣」等等,但這次加入公義元素,是希望對廣告有興趣的朋友,在投入這個魅力無限的行業時,對既有事物激發更多的思考角度。

每次出版新書,都得感謝香港經濟日報出版社的朋友提供意見,這次還協助搜集「延伸通識」的資料。而少不了的還要感謝一直支持「廣告101」的廣告人、marketing人和教學同事,令書中的資料能更貼近現實情況。讀者亦歡迎到「廣告101」的網誌留言,對《廣告公義》提出意見。

胡適之先生說過:「從前禪宗和尚曾說『菩提達摩東來,只要尋一個不受人惑的人。』我這裡千言萬語,也只是教人一個不受人惑的方法。被孔丘、朱熹牽著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馬克思、列寧、斯大林牽著鼻子走,也不算好漢。我自己決不想牽著誰的鼻子走。我只希望盡我微薄的能力,教我的少年朋友學一套防身的本領,努力做一個不受人惑的人。」

希望《廣告公義》還能令對廣告有興趣的年青朋友帶來一點啟發。



2011-07-17

廣告界誰能呼風喚雨?

近年廣告行業的生態有顯著改變,除了大量新媒體的廣告製作公司冒起,很多從4As走出來的廣告人也在不同的崗位呼風喚雨。最常見的是從agency走去做客,高中低層人員都有,在不同的位置當然也有不同的影響力。但即使是中低層人員,經過一段日子後,漸漸也掌握了權力,起碼操縱了對聘用廣告工作supplier的生死大權。

這樣的「變節」,最表面的現象是浮起廣告人靠唔住的印象。因為客戶有了「熟悉」內行的internal針,無論策略根據、創意背後的含意,以至製作的時間和成本,都可以「知己知彼」。有些客戶因而終於感到不再受騙,不再受誤導了。漸漸地,creative freelance多了不少生意,細艇也有大客,甚至有錢客會高薪挖人做in-house,真的不得了,也許變了節的廣告人還會沾沾自喜。做了客,就可以呼風喚雨了!

另一類人沒有變節的廣告人,就喜歡自立門戶,包括做長散,搵個partner開檔,甚至有大規模分裂另起爐灶的例子。這些廣告人,各自修行,各自各精彩。但客觀現實是很多叫好叫座的廣告,不再由4As包攬。有強項的創作人,另闢門徑,自成一派,深受特定類別的客戶喜愛。而傳媒舉辦的廣告show,也多了很多本地公司的名字。由打工轉老闆,也有能力呼風喚雨!

當然,4As還是實力強橫的,尤其是不少新畢業的生力軍,慕4As之大名而投效,繼續為廣告業發光。飛機稿雖然還未絕跡,但近年也明顯少了,4As的廣告人在自由經濟的運作下也不能不拋棄一些上世紀遺留下來由精英主義滋生出來的傲慢風格,和網絡遍佈全球各大城市的國際機構那份因自豪而帶來豐厚收入所形成的官僚運作模式。當然,程度多少,因公司而異。但對客戶,應算是好事。依然,創作獎項和國際廣告大獎,都全靠4As公司的廣告人發功,他們依舊在呼風喚雨。

無論如何,agency-client relationship因為以上種種轉變,正漸漸回歸marketing教科書所述的十點基本,即是:
1.      收費清晰,避免爭拗
2.      信任廣告公司
3.      善用廣告公司的專業知識,將他們變成marketing團隊的一部分
4.      不要懊惱創作人的脾氣,萬事有商量,因為最終決定權總在客戶手裡
5.      解釋內部決策程序
6.      審批廣告公司工作的每一步,最好有白紙黑字作證
7.      Briefing要精簡,絕不含糊
8.      定期檢討工作
9.      偶爾向廣告公司表達謝意
10.  建立長遠穩定關係

這一切的基礎,就是廣告人與客戶之間的互信。如果客戶想平、靚、快三樣要晒,而廣告公司又做到的話,做又何妨?如果做不到的話,客戶堅持又有什麼意義?如果雙方沒有互信,惡性循環便會開始,好的廣告只會越見越少。幸好,可能近年生意難做,這種情況似乎少了很多。

廢話連篇之後,究竟誰真正主宰市場,呼風喚雨?

(走出太古坊18 / 胡若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