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101」發表的不只400篇文,廣告101由寫blog到出書,到出席訪問及講座,到開辦「Playgroup」教學課程,希望對廣告有興趣的同學略有幫助。
做廣告,除了要有基礎的知識,也要有一顆熱誠的心。但現實社會往往會將這團熾熱的火撲滅,廣告101希望以實用的基礎知識結合學術理論,令大家「be always convinced」。
其實還不足夠,「廣告101」嘗試以另一角度,希望為有興趣加入廣告行業的同學帶來多一點啟發。以下是新作《廣告公義》的序,新書在香港書展經濟日報出版社的攤位有售。
《廣告公義》序
「市場不一定有公義,市場是弱肉強食。」香港電台製作的「窮富翁大作戰」在網上有很強的回響,這句話是其中一集的主角,從商多年的田北辰說的。
「歌詞有自我完滿和自我解釋的能力」,著名填詞人黃偉文在now TV的節目中接受訪問時表示,沒有人可以在聽眾旁邊進一步解釋歌詞。廣告又何嘗不是?
於是乎,廣告商和廣告人會千方百計,將產品最好的一面在廣告內展現。但產品的另一面,卻沒有人在旁作進一步解釋。這本來也沒有什麼不妥,問題是自由的經濟市場原來並不一定有公義,在弱肉強食的環境下,廣告商自然會隱惡揚善,看廣告的人也就容易遭殃。
在香港,消費者似乎對廣告又愛又恨。不同的市場調查也顯示過,廣告可以增加消費者對新產品的信心,尤其是那些知名品牌。消費者某程度是倚靠廣告來作消費決定。
同時間,消費者對廣告的可信性卻存有疑問。消費者在focus group經常表示廣告不能盡信,有些心水清的人還會羅列大量廣告騙人的例子,由地產、電訊,數到護膚品、超級市場,情況似乎已經很普遍。
但市場經濟卻不能沒有廣告,廣告更是一個地方的經濟探熱針。所以看廣告的人不會因為廣告運作上有很多弊處而想杜絕廣告,正如也許有些人會攞綜援去包二奶,但制度是保障弱勢社群,不能因有害群之馬而予以取締。反之,我們應該學會告發違規者,讓他們接受法律制裁。
《廣告101》和《消費者通識》都討論過監管廣告的機制和方式,揪出少數的害群之馬對廣告業的發展絕對有幫助。事實上,廣告是自由經濟的產物,而自由主義的基石正正是法律與秩序。
但規管廣告的法例足夠嗎?懲罰違規廣告有效嗎?廣告商經常違法嗎?香港人大都是守法的,廣告商和廣告人也不例外。廣告商很多時還會加倍小心,避免觸犯法例。大家看到廣告和宣傳品上那些由數以千計文字組成的條款與細則,就知道廣告商對法律是何其敏感。
《廣告公義》嘗試從不同的角度討論廣告在社會上所產生的議題,但討論基礎離不開自由主義的另一個重要元素,那就是透明的政治體制,這包括政府、傳媒和教育的角色。
所以《廣告公義》對政府和媒體有很多期許,香港有言論和出版自由,媒體最大困擾是編輯的自我審查和遭廣告商杯葛。香港仍未有開放而公平的選舉制度,因此政府保護小市民的力度似乎還沒有達到普遍人的期望。
在這個情況出現轉變之前(希望是轉好的),透過討論業內一些常見的現象,拼合相關的學術理論,發表成《廣告公義》,冀能喚起更多人對廣告的認識。無論是對廣告有興趣的朋友,還是經常受廣告誤導的朋友,都可以有所得著。
寫「廣告101」,還可以有很多課題,諸如「廣告創意」、「廣告網絡」、「廣告設計」、「廣告文案」、「廣告製作」、「廣告人物誌」、「廣告客戶服務術」、「廣告公司營運秘訣」等等,但這次加入公義元素,是希望對廣告有興趣的朋友,在投入這個魅力無限的行業時,對既有事物激發更多的思考角度。
每次出版新書,都得感謝香港經濟日報出版社的朋友提供意見,這次還協助搜集「延伸通識」的資料。而少不了的還要感謝一直支持「廣告101」的廣告人、marketing人和教學同事,令書中的資料能更貼近現實情況。讀者亦歡迎到「廣告101」的網誌留言,對《廣告公義》提出意見。
胡適之先生說過:「從前禪宗和尚曾說『菩提達摩東來,只要尋一個不受人惑的人。』我這裡千言萬語,也只是教人一個不受人惑的方法。被孔丘、朱熹牽著鼻子走,固然不算高明;被馬克思、列寧、斯大林牽著鼻子走,也不算好漢。我自己決不想牽著誰的鼻子走。我只希望盡我微薄的能力,教我的少年朋友學一套防身的本領,努力做一個不受人惑的人。」
希望《廣告公義》還能令對廣告有興趣的年青朋友帶來一點啟發。
